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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送法进农村
发布时间:2007年12月11日作者:林区司法局
2007年12月1日,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成员在林区“新农村建设法律服务团”副团长、林区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光诚带领下,深入到松柏镇八角庙村开展“送法进农村”暨法律咨询活动。其宗旨是为加快林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引导农民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帮助。
活动期间,法律服务团为当地农民发放法制宣传资料1000余份、“五五”普法农民读本百余本。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向近300余名群众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并就农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如何充分运用法律依法维护在生产生活、林木林地、山林权界、房屋宅基地、以及外出打工遭遇到损害赔偿等合法权益进行了宣讲。宣传活动受到当地村民的欢迎,律师、公证员耐心解答了群众对土地承包、征地补偿等方面的法律问题的咨询,其中涉农问题80余人次,收到了预期效果。
原作者: 林区司法局